为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发展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周末经济的指导意见》(市**委字〔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执法部门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段内适当放宽城市管理尺度引导有序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临时占道经营 我市城区暂开放临时占道经营场所37处。其中,瓜果、蔬菜、农副产品点14处,日杂百货休闲点11处,商业广场占道经营点6处,擦鞋修锁点3处,夜宵点3处。以上点位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及时发布。市城区除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段外,继续严控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经营者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配合监管员管理,并签订《临时占道文明经营承诺书》; (二)按照指定区域、时间段、种类等(具体见附件)规范经营; (三)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自觉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 (四)经营活动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 (五)经营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六)经营活动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夜市经营者应将餐饮油烟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露天烹炒、烧烤。 四、经营者在指定时间段内前往指定区域经营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前向监管员报备登记。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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