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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邵阳县籍缅北窝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

神奇世界 发表于 2021-8-24 12:16:01| 字数 838|来自:湖南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邵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2021年7月4日、2021年7月16日发布两期拟注销户口公告,全力劝返邵阳县籍缅北窝点人员。大部分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非法出境、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回国投案,但仍有少数人执迷不悟,无视政府的三令五申和多次规劝,拒不配合、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缅北窝点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我县开展缅北窝点人员劝返工作的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邵阳县惩戒拒不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七个一律”》、《关于邵阳县籍“涉毒涉诈”人员“十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对邓联聪等25名拒不配合、拒不回国投案的滞留缅北窝点人员(涉嫌非法出境、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如下惩戒决定:


一、冻结、注销户籍。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停止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行驶证、驾驶证等**,且暂停办理其直系亲属的护照、边境通行证等**。其本人在法定时间内仍拒不回国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二、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涉赃违建,一律予以拆除。


三、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一律将其本人列为失信人员,限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四、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暂停一切政策补助和资质审批。


在此,本办再次重申:滞留缅北窝点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 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邵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附:25名滞留缅北窝点人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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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邵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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