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大家好,我们是阳光公园里的业主,与邵阳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开发商延期交房、私自更换物业、3书1证1表未齐全的情况强制要求业主收房等事宜沟通多次未果的情况下,向邵阳各界职能部门提出请求,出面解决此事。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却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业主,按合同约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第一楼过道不可以做为商用
3、空调安装位置没有
4、电梯旁边门窗没有安装护栏容易出安全事故
5.房子使用年限10栋只有40年
6、开发商私自更换物业,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合同上的物业公司为保利物业,交房的时候是金碧物业,物业未按物业法相关规定收取物业费,而是凭空设定,一个小区不同楼栋物业费标准不一,并强制要求交房时先交付一年的物业费。
7、开发商制定霸王条例,在未公布3书1证1表前提下,就强制性要求业主收房,先收房再验房,无论是否有质量问题都必须先收房。未签署收房书前不允许业主查看自己的房子。业主们多次要求开发商出示3书1证1表,未果的情况下,得到的却是销售与物业的蛮横嚣张与无礼。另按合同约定,交付前水电气都得入户,但截至目前,任未实现。
8、复式楼建设规划与实际情况不一样二楼过道没有
经验分享篇!大家不购买期房了 没有意义 只会然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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