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8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范宗跃、向益煌、杨光岳、唐利贵等4人早退;龙景明、黄武艳、李辉、唐皓、陈先玉、马玲、蒋晓云等7人下乡未报备;周明哲、杨小和请假未履行书面手续;黄彩凤离岗外出未报备。
2.绥宁县应急管理局:8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翟七梅未在岗。
3.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陈文迟到。
4.绥宁县发改局:8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刘历阳未在岗。
5.绥宁县教育局:8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吴小红迟到。
6.绥宁县自然资源局:8月17日下午总工程师谢灵、四级主任科员钱名宏迟到,工作人员张健未在岗。
7.绥宁县检察院:8月17日上午县检察院驻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彭松华上班时间玩游戏。
8.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8月17日上午工作人员彭晓阳上班时间浏览股市。
9.绥宁县住建局:8月17日上午二级主任科员刘珍容上班时间刷抖音,借调人员刘光善上班时间浏览股市。
10.绥宁县交通运输局:8月18日上午工作人员杨智未在岗。
经核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工作人员范宗跃、唐利贵,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张健在绥纪通[2022]3号文件中均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通报。
根据县委“八条规定”相关要求,对向益煌、杨光岳、翟七梅、陈文、刘历阳、吴小红、谢灵、钱名宏、彭松华、彭晓阳、刘珍容、刘光善、杨智等13名同志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范宗跃、唐利贵、张健等3名同志给予责令检查。对干部管理混乱,多名干部违反干部作风规定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其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
上述问题暴露出目前仍有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少数单位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内部管理涣散。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县委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驰而不息加大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干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努力营造令行禁止的政治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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