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时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二、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双清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的学位规划、统筹安排、政策咨询、应急处置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顾 问:向树华 胡迪芬 李凯
组 长:谢爱军
副组长:高瑀
成 员:刘铁梅 余国午 肖双成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由高瑀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洪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教育局教育工作股、办公室、政工股、财建股、督导室等部门有关同志和各中心校校长组成,负责实施招生具体工作。
各中心校、各招生学校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教育局统一要求制订好学校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有关的招生政策宣传解释、生源摸底、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入户核查、公示、录取等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支持区教育系统做好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相关信息资料的核查核实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二)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和生源数量,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学校按划定片区招生,学生及家长不得择校。
(三)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所递交的入学材料实行实名审批,遵循“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备案核查。
四、新生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本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范围:各小学严格按划定区域招生(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定详见附件2)。
五、新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
1.凡2021年秋季需到双清区小学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均须于规定时段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登录地址:http://shaoyang.gotedu.com)或“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中“微服务”的“义务教育报名入口”报名申请学位, 进入报名网页后,按生源类别(含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第一类、无房无户第二类)提交报名申请。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留存入学相关证件以备必要时核查。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中的一个生源类别,不得重复报名登记,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能修改。报错类别和提供虚假资料者,以及符合条件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需接受学位调剂。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从2021年8月14日0:00起至8月20日24:00截止。网上报名时段,各小学均设报名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对家长提供咨询与指导。咨询时间为报名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 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不在网上报名。需要插班入读的适龄儿童,于8月26、27日持学籍卡、户籍、房产证件等资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接收插班生入读的学校必须有学位,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学校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接收学生插班入读。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对应学校登记后报送中心校,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中心校范围内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中心校范围内学校均没有学位的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向具有富余学位的其它片区内学校进行调剂。
(二)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按下列条件进行生源学位排序。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邵教通〔2019〕144号)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随迁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入学按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安排入学。
(三)审核与公示
审核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1.审核。区招生办组织各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招生范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签字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列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对公示有异议者则进行复核。
2.复核。区招生办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学校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对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3.优录对象审核。高层次人才(含邵阳市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四)录取
1.录取顺序
各学校按生源排序依次录取学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如能完全满足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就读要求,则全部录取;如学位不足,则按以上学位顺序依次录取。因学校学位不足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录取方式
(1)片区录取。根据学生提交的户籍房产及其他有效信息对照各学校招生片区录取。
(2)派位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公办学校需通过电脑派位的参照执行。未被派入的学生则调剂录取。为保障未被派入学生的权益,原则上需电脑派位的应先行派位。
(3)调剂录取。在按生源排序分批次录取时,某批次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优待录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参照《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试行)》(邵教通〔2019〕144号)执行,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入学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3.新生报到注册
区招生办组织于规定时间内对小学新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小学新生于8月30日、31日到各小学报到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特别是对招生范围要宣传到位,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招生入学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网上报名,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各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平台报名的指导,本区学位宽松的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适当简化报名资料的上传。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学校要按计划招生,学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三是严格规范各类群体入学办法。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93号)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办好农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三)严肃招生纪律。
1.严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学生报名、录取结果等行为;
2.严查违规接受插班学生、空挂学籍,或者以借(寄)读等名义接受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行为;
3.严查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4.严查“关系生”、“条子生”;
5.严查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造成审核后出现虚假信息的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区纪委监委驻区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区内小学招生工作。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招生结束后,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学校规范招生行为、落实招生政策情况,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对于查实的提前组织招生、跨区域招生和违规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在全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且学校绩效评估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2.对学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录取结果等行为,给予校长免职处分,且学校绩效评估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3.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设置重点班等其他违规招生行为,学校绩效评估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4.对“关系生”、“条子生”、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的干部及教职工,一律移交线索给纪检部门查处;
5.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审核后出现虚假信息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且学校绩效评估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2.双清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双清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1、中河街小学
东风路广场至青龙桥以北,中河街至下河街(北与洛阳洞小学招生区域分界)。
2、偕进学校
广场五一南路至宝庆路西下至邵水桥,东风路广场至青龙桥以南地段,保宁街至六中(不含水泥制品厂,东风路办事处)。
3、洛阳洞学校
昭陵西路沿线资江桥下和回栏街毛巾厂以北及人民巷39号以北区域,沿双清路东至电厂巷子口至黄金机械厂至老发动机厂;老发动机厂至广场五一中路西侧,塔北东路北侧金湘花园路口以西、南侧塔北东路双号162号以西。
4、江湖小学
工业街北至造纸厂南至榕城模具学校路口(含榕城模具学校)及对面路口通道与汇江学校分界。
5、龙须塘小学
双坡岭以东(以双坡岭至水泥厂公路为界)双清区龙须塘办事处所辖居委会(白云、长塘社区划入春云学校,得丰市场划入实验一小,雍翠御峰划入华竹,雍翠豪苑划入实验一小);新华印刷二厂内家属区。
原新村小学招生范围塔北南村、北村、晏家垅、百寿亭(只含未挂东大路门牌的)。长岭居委会以塔北东路189号与洛阳洞小学分界,砂子坡居委会12组。整体划入龙须塘小学和洛阳洞学校共同招生。
6、铁砂岭小学
铁砂岭路与五一南路交叉口至宝庆东路体校两侧;铁砂岭路与五一南路交叉口沿铁砂岭路(三眼井区域)至建设路口以南,再沿建设路至宝庆路以西区域;锡家山居委会的学生以宝庆东路为界靠铁砂岭小学一侧(至秀峰菜市场);宝庆东路友阿国际段以南(只含中国银行、友阿国际、原水泥制品厂、东风路办事处片);佘湖村的居民子弟以小溪为界。
7、东塔小学(原东塔小学与原三眼井小学合并)
东大路1号至广场五一路交界处沿线(不含百寿亭居委会未挂东大路门牌号的)和五一路广场至茶厂家属路段东侧区域及严家山进站路;原晏家岭居委会划入东塔小学;建设路以西(东大路路口到铁砂岭路三眼井社区段路口)、铁砂岭路三眼井社区段以北(建设路与铁砂岭路交叉口到五一南路路口)、五一南路以东(铁砂岭路与五一南路交叉口到东大路路口)、东大路三眼井段以南(五一南路广场路口到建设路口)所包含的区域内学生。
8、前进小学
原砂子坡居委会、麻子洼居委会、胡家垅居委会,原秀峰
居委会1、2、3组,良种村9、10组,严家山居委会百货站的家属区;锡家山居委会的学生以宝庆东路为界靠前进小学一侧;
9、双清区第一实验学校
四公司及五井塘社区居委会、得丰市场、雍翠社区。
10、华竹小学
原石桥乡陶家冲社区、五一村第11、12、13组,大坡村、茶场、乡机关;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至秀峰菜市场(含碧桂园紫薇上城、卓嵩悦城),交警支队至移动公司(含雍翠御峰、海洋明珠)
11、佘湖小学
马安村、株木村、佘湖村(佘湖村武警支队前老桥的南向区域)。含区域内的合成洗涤厂、电动工具厂、佘湖一品、柏林国际、聚泰华府、碧桂园宝庆府。
12、石桥小学
石桥村,立新村,屏丰村(不含老第六、七组),五一村(除11、12、13组),农科站,京都世界城,安置小区,煤机厂,新东煤矿,五十亭上部分。
13、白马田小学
白马村、金星村(原1-5组除外)、屏峰村的一部分(老第六、七组)、液压件厂以及液压件厂居民子弟及金星小区、和谐家园小区。
14、五里牌小学
新华社区、紫薇社区(含建材城二期)、观音塘社区、五里社区、汽制社区居民子女。
15、马家小学
高家村、朱家村、寒梅村、百合村、纸板厂。
16、洋溪小学
洋溪村、金台村
17、高崇山中心完小
招收高崇山社区(含高崇山镇机关、六三三处及太美广场)、兴隆村、马石村所有居民子弟及谢姜村8组的居民子弟。
18、新中小学
招收东郊渔场、长木村的居民子弟。
19、短陂桥小学
招收短陂桥村、浏阳村、谢姜村(除8组)及短陂桥煤矿的居民子弟。
20、三群小学
招收戴金村、邢家村、杨梅村的居民子弟。
21、大塘口小学
招收鸟山村、大元村、大兴村、荷龙村的所有居民子弟。
22、火车中心完小
跃进村,古塘社区,杨柳村,十井铺社区,乡机关,老火车站家属区及以上区域内所辖龙皇桥社区居民子弟。
23、红旗小学
红旗社区,集仙村,水口村。
24、栗山小学
栗山村,前进村,世纪新村。
25、春云学校
白云村,莲荷村,春风村,滨江社区及范围内企事业单位
26、云水中心完小
云水村、快活村、胜利村、长林村、云水乡机关
27、明德学校
财桥村、肥田村(含金域东郡)、横木村;邵阳碧桂园。
28、博文小学
砂塘村、六洲村、宝龙村、九兴鞋业。
29、大水小学
大水村、高桥村
30、新渡中心完小
渡头社区、新渡村、新群村
31、江口小学
姚喆村、两塘村
32、芹菜小学
鸡笼村、新群村
33、严塘小学
东城村、两塘村
34、志成学校
志成新世界、绿城水郡、丽水湾、华商新外滩、裕丰家园、金星嘉苑、和盛中央城居住小区。金星村第1--5组、第11组居民子弟。
35、汇江小学(市直小学)
五一北路黄金机械厂以北至榕城模具学校以南区域内的原住户居民子弟;自来水公司清泉大厦以北至榕城模具学校对面路口巷子以南区域内原住户居民子弟;田江路西头至金湘花园小区前岔路口路段沿线部分原住户居民子弟(不含金湘花园小区范围)。
来源: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教育工作
作者: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教育工作
编辑:邓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