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拟批准
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
城市名单的公示
9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2022年拟批准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城市名单的公示》,公示2022年拟批准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的城市名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10月9日。
2022年拟批准
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
城市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怀柔区、石景山区、密云区和门头沟区,河北省邯郸市和邢台市,辽宁省辽阳市,江苏省连云港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滨州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茂名市、阳江市和韶关市,重庆市北碚区、梁平区、涪陵区和大足区,四川省达州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铜仁市和六盘水市,陕西省咸阳市,甘肃省平凉市,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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